【摘要】冻结电子数据是侦查机关收集电子数据过程中采取的手段,电子数据的冻结与涉案财物的冻结存在差异,也具有关联性。在刑事诉讼领域,冻结是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刑事涉案财物采取的强制措施,属于扣押刑事涉案财物之后的证据收集与固定方式。冻结刑事电子数据是侦查机关在扣押刑事电子数据载体或者封存网络用户账号之后,对可以用作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在不能收集或者不便收集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使电子数据处于不能被随意改动的状态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目前冻结电子数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冻结电子数据的性质、启动程序的批准机关、适用条件和案外人的协助等方面。目前冻结电子数据存在范围不明确、审批程序存在瑕疵、非法冻结的后果与救济不明确等问题。我国刑事电子数据的冻结应当明确其法定地位,明确冻结电子数据的案件范围,避免概括规定,同时还应当明确作为侦查措施的冻结电子数据和冻结的手段之间的关系,由中立机关负责审查冻结程序的启动,明确违法冻结电子数据的后果及补救措施。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5-07-02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6-26
《当代体育科技》 2015-07-07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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